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  一审:二审:三审: 创建部门:人员机构发布时间:2013-04-30

  

    一、请各学院组织2013届贷款毕业生于517日下午1:30,携带本人还款卡、借款合同和本人身份证1号教学楼103教室参加助学贷款确认会。已经将贷款还清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必再签定还款确认书,只需上交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,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学生处。毕业当年(620日前)将贷款还清,不产生利息。  

    二、组织贷款毕业生填写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》,同时辅导员将信息汇总,填写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录入表》,在620日前,将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》、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录入表》交学生处。  

        三、加强诚信教育。对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,特别强调个人信用意识教育,教育毕业生按时还款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。  

        四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是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手续之一,要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,保证每一名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前完成还贷确认工作。  

   工作联系人:学生处,刘海波(电话2263,短号:682666  

   提前还贷请联系:工行江北支行,陈老师;电话:87676011;地址:人民路7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