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

来源: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  一审:二审:三审: 创建部门:人员机构发布时间:2019-11-30

  

各学院党总支:

根据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(宁城院政〔2018〕60号)要求,现就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范围

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。年度内病、事假累计6个月以上,或年度内累计工作不满6个月的辅导员,不参加年度考核,只向所在学院作考核小结。

二、总体原则

坚持多元化评价。坚持条状与块状工作评价相结合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、部门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、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相结合的原则,体现工作实绩。

三、考核时段

20191月1日—201912月30日

四、考核组织

由校、院两级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统一协调,具体组织和实施由学工部牵头。

五、考核内容及完成时间

辅导员业务考核内容分为条状考核和块状考核两部分。采用熟识度评价、互评、学生评价、自评、考核小组评议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1、熟识度评价:由学工部组织辅导员通过“辅导员学生识别测评系统”进行机测,并将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;(20191230日前)

2、辅导员互评:学工部组织辅导员进行工作交流,并组织考核互评;(20191230日前)

3、学生评价:采取学生问卷打分的方法进行。由各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进行评价;(20191230日前)

4、个人自评:辅导员根据自身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,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价,如实填写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》,并提交至学院考核小组;(20191230日前)

5、学院考核小组评议:学院考核小组组织本院辅导员进行述职,给出综合考评分数,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将《辅导员工作考核评议表》加盖印章后连同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》交至学工部。(20201月8日前)

6、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议: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述考核意见,组织得分前30%的辅导员进行年度述职,确定最终优秀名单。考核结果公示两天无异议后,将结果反馈个人并上报学校。(20201月10日前)

六、相关说明

1、请各学院根据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》认真落实辅导员考核和优秀推荐工作,并提交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名单。确保考核评价和优秀推荐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

2、参加考核的辅导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,如实、科学地填写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表》。

联系人:闫福华,联系电话:87415065。

 

附件

 

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   

201912月15